个人办案数量第一、案件质量第一、案件调解第一、第一个到省法院培训学院讲课的基层法官,陈波在龙口法院创造了多项“第一”。对于她取得的成绩和荣誉,人们都说,这是她长期学习、积累的结果。
陈波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,但实践使她清醒地认识到,要做一名出色的法官,仅靠学校里学到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。她告诉记者:“这个学习我觉得包括两个方面的学习:一个是理论方面的学习,对法律基础理论方面的学习;另外一个还应该有个实践经验方面的学习,光有理论知识是不够的,你必须学习怎么跟人打交道,怎么跟当事人打交道。”
记者在新嘉法庭采访时,正好遇到一位86岁的老人来找陈波调解案子。刚才还是一口普通话的陈波立刻换上了方言,对此陈波有自己的解释:“应该说调节案件也好,和当事人接触也好,我觉得还是用家乡话和他们说距离比较近,他们也比较容易接受,沟通起来也容易一点。”
这就是陈波从心理学上学到的方法。除了法律知识,陈波还积极涉猎了哲学、心理学、经济学等各方面的知识。
尽管老法官说“判有定法,调无常规”,但长期的司法调解实践,还是让陈波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,这就是后来在全省广泛推广的民事诉讼“调解七法”:案例展示法、圆桌听证法、迅速调查法、追根寻源法、集合调解法、现场指认法和专家旁听法。陈波告诉记者:“这个调节七法是实践经验的一种总结。我自己觉得在基层工作,诉讼调解存在很有必要性,能够最大限度地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。”
来到新嘉法庭后,陈波又创造性地设立了五处法庭巡回审理点,任命了一批人民调解委员会信息联络员,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。龙口法院副院长魏积嘉这样评价陈波:“我认为陈波是一个学习型法官,她应该说在学习上非常注重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,不断地充实自己,提高自己,打下了坚实的理论上的功底。后期她又自费报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班,而且圆满地结业,使她的理论层次更加上了一步。在学习上我认为她不仅仅从书本上学,平时还注重向同事们学,学习态度非常虚心,非常诚恳,在法官中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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