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高院倡导建立学习型机关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部署,努力优化学习环境,倡导读书、学习、思考,建设学习型机关,增强司法能力,提高司法水平。
新疆高院要求各部门每季度制定一次本部门业务学习计划,每月底根据工作实际和学习进展情况,明确下月学习任务;克服工学矛盾,认真抓好组织落实,统筹安排,确保预期学习目标的实现。审判业务部门按照各自专业所需,学习法学理论、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和审判技能。非审判业务部门学习相关理论、制度规章以及本岗位业务技能。
信息来源:人民法院报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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